原创性是什么?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对艺术作品来说,所谓“原创”究竟算怎么一回事?一件作品要想成为原创,什么样的资格必不可缺?如果从正面追究这个问题,有时会越琢磨越觉得莫名其妙。
脑神经外科医生奥利弗·萨克斯在著作《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中,这样定义原初创造性:
创造性有一个特征,它是极其个人化的东西,具有坚定的自我认同和个人风格。它反映在才能之中,与之交融,形成个人化的体例与形态。在这层意义上,所谓创造性就是指打造出新事物,冲破既定的思维方式,自由地翱翔于想象领域,在心里一次次重铸完整的世界,并且始终以内省的批判性眼光审视它。
实在是深得要领、确切而深奥的定义。可是,就算像这样耳提面命……我还是不由得抱着胳膊陷入沉思。
姑且将正面突破式的定义和理论束之高阁,从具体案例出发来思考,或许更容易理解一些。比如说,披头士横空出世是在我十五岁那年。第一次用收音机听到披头士的歌曲,好像是那首《请取悦我》,我记得自己浑身一震。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那是从未听到过的曲调,简直帅气极了。究竟如何美妙?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总之是美妙得无以复加。在一年多前,我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沙滩男孩的《冲浪美国》时,感受也大致相同:“哟,这玩意儿厉害!”“跟别人的截然不同嘛!”
如今想来,就是因为他们显而易见纯粹是原创的缘故。拿出别人拿不出的曲调,做别人迄今从未做过的音乐,而且品质高超、出类拔萃。他们身上有种特别的东西。这是一个哪怕十四五岁的少年,用音质贫弱的小半导体收音机(AM)收听,也瞬间就能理解的鲜明事实,是一目了然的。
然而,他们的音乐什么地方是原创,又是怎样一种原创?与其他音乐相比是何处不同、怎样不同?要条分缕析地说明这些问题却很困难。作为一介少年,这种事我绝对办不到。纵使是长大成人的今天,好歹也算当上一介职业小说家的今天,看来仍然相当困难。因为这种说明势必会非常专业,即便像这样搬出理论来谆谆教诲,只怕受教的一方也照旧一头雾水。还是直接去听他们的音乐更快捷。听了就会了然于胸吧。我以为。
不过说起披头士和沙滩男孩的音乐,自他们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当他们的音乐与时代同步的时候给我们的冲击是何等强大,由于时过境迁,现在已经不那么容易理解了。
因为在他们出现之后,受披头士和沙滩男孩影响的音乐人理所当然地大量涌现,而他们(披头士和沙滩男孩)的音乐作为“价值基本成形的东西”,早已被社会完全吸纳了。于是,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