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年前买。”又举步开始走,“很像女装,而且颜色也变,所以更奇怪……”颓丧得连散步心情都没。
“不要紧,没有那醒目。”
时期,定是昏头,才会把这种毫无意义也谈不上花哨,几乎是四不像衣服穿在身上,扭扭捏捏地走在路上。如今回想起来,只能掩面呻吟,根本不敢再穿,连看都讨厌。把这件毛料和服,永久寄放在那个仓库里。但去年秋天,整理下那个仓库里衣服、毛毯、书籍,准备把不要东西卖掉,要用带回家。回家后,在内人面前,打开大包袱巾时,连自己都心惊胆跳,霎时面红耳赤。因为婚前荒唐懒散,此刻如实地呈现在眼前。脏兮兮浴衣,就这样脏兮兮地塞进仓库里;屁股破洞宽袖棉袍,也揉成团塞进仓库里。没有件像样东西,净是又脏又臭又发霉,而且图样怪异花哨东西,怎看都不像是正常人衣物。边解开包袱巾,边自嘲地说:“是颓废派哟。卖给收破烂算。”
“太可惜。”内人不嫌脏地件件检视,“这件是纯毛。改改拿来穿吧。”
定睛看,正是那件毛料和服。狼狈地想冲出家门。记得这件毛料和服明明放在仓库,怎会在包袱巾里?至今仍不明所以。可能是哪里弄错吧。失败。
“这是很年轻时候穿。很花哨吧。”压抑内心惊慌,以若无其事语气说,“这还能穿啊。你没有半件毛料和服,这件刚刚好。”
这哪能穿啊。在仓库里放十年,颜色也变成很奇怪羊羹色。淡红色纵横交错条纹,变成脏兮兮青柿色,活像老太婆衣服。如今更受不这件诡异衣服,偏过头去。
今年秋天,有份稿子定要在这天写完。早就从床上跳起来,赫然发现枕边放着件折得很整齐,没见过衣服。原来是那件毛料和服。季节即将进入秋冷。这件毛料和服经过清洗,重新缝制,变得有些漂亮,可惜布料本身羊羹色与条纹青柿色依然不见改善。不过这天早上必须工作,没空去烦恼衣服事,二话不说就穿上,早饭也没吃就开始写稿。过中午终于写完,松口气之际,有位久违朋友突然来访。来得正是时候。和这位朋友起吃午饭,闲话家常,然后出去散步。到家附近井之头公园森林时,终于意识到自己惨不忍睹模样。
“啊,糟糕。”不由得低吟,随即停下脚步,“这实在很糟糕。”
“怎?是不是要拉肚子……”朋友担忧地蹙起眉头,盯着看。
“不,不是拉肚子。”苦笑,“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点怪,”朋友认真地说,“有点太花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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