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车速重新加上去,很想抽根烟。他双手微微颤抖。摩托车跑得飞快,已经几乎看不见。年轻人,该死年轻人。记忆片段纷至沓来,但不像先前那久远。他推开这些念头。他两年没骑过摩托,这辈子都没有再骑次打算。
左边远处有抹红色掠过,他扭头望去,认出来,不禁欣喜若狂。越过长满猫尾草和苜蓿缓坡,远处山头上矗立着巨大红色谷仓,穹顶涂成白色——隔这远距离,穹顶风向标反射阳光依然刺眼。他小时候谷仓在那儿,现在仍旧还在原处,看起来毫无变化。也许切都安好如初。树木旋即遮住谷仓。
随着高速公路进入坎伯兰,眼熟东西变得越来越多。他驶过帝王河,小时候他们在那里钓虹鳟和狗鱼。坎伯兰村在树木间匆匆而过,他只瞥见两眼。远处坎伯兰水塔上刷着行大字:留住缅因绿色。辛迪姨妈常说该在底下再刷行字:“那你给发工资。”
最初兴奋感变得越来越强烈,他加快车速,寻找路牌。又走五英里,绿色反光路牌在远处闪烁着出现:
没有哪种活物能在绝对现实中坚持太久,且始终保持正常神智;按照些人推测,就连云雀和树螽也要做梦。山屋择址不够明智,遗世独立,傍山而建,暗影时刻笼罩;孑然挺立已历八十寒暑,再八十年大抵还在原处。屋子里,墙壁仍旧笔直,砖缝仍旧整齐,地板仍旧结实,房门仍旧紧闭;寂静沉沉,碾压椽桷石瓦,无论谁在这里行走,都是孤零零个。
雪莉·杰克逊
《邪屋》
1
本·米尔斯在高速公路上向北驶过波特兰,他兴奋得腹部阵阵刺痒,这种感觉确实不赖。那天是九七五年九月五日,夏季沉浸在今年最后场狂欢之中。树木苍翠郁葱,天高云淡。刚过法尔茅斯镇界,他看见两个男孩走在与高速公路平行道路上,钓鱼竿像卡宾枪似扛在肩头。
他换到最靠外车道,把速度降到公路最低限速,寻找能够触发回忆景物。刚开始什都没有,他提醒自己说你肯定会失望。当年你才七岁,二十五年匆匆流逝。人会变,地方也会变。
想当初,四车道295号公路还不存在。想从林苑镇去波特兰,你得走12号公路先到法尔茅斯,然后再上1号公路。时间改变切。
少胡思乱想。
但他停不下来。很难停下,因为——
辆高把手大型BSA摩托车忽然咆哮着在超车道上驶过他,骑手是个穿T恤男青年,后座上女孩穿红夹克衫,戴硕大反光墨镜。摩托车切车道切得有点突然,他反应过度,猛踩刹车,用双手使劲按喇叭。摩托车喷出蓝色尾气,加速前进,女孩在背后朝他竖起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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