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这种思想境界简直可以再用古诗来诠释一下:
兰之猗猗,扬扬其香,不采而佩,于兰何伤。
这是大龄单身女青年月月和我的共识。
我是个极度热衷恋爱感觉的人,却一直不是很明白婚姻的意义,很多年也没真正动过结婚成家的念头。三十三岁之前,我一直不明白如果一个人内心足够强大,人生足够丰富的话,为什么一定要靠婚姻家庭来维系自我安全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做人就一定要在规定的生理节点去按规则出牌,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家长而结婚,为了证明自己的成熟、自己看起来不像个孩子而结婚。
我喜欢孩子,尤其爱小小的、乖乖的小姑娘,但如果说让我用放弃个体自由为代价,为了一个孩子而建立一份婚姻关系,用婚姻来换一个孩子,那我宁愿孤独终老。
三十三岁之后,方方面面的世俗压力与日俱增,之前那些想法有所动摇,但也不过是外力,自己内心还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明白。
我和月月探讨过这些问题,她捂着嘴哈哈大笑,然后告诉我,“你的困惑和我的几乎一模一样。有种说法说咱们这类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还没找到对的人。”
顷刻,她又改口,“哪儿能是找得到,应该是遇到。”明朝那些事儿小说
我完全认同她的观点,但对“遇到”二字的概率表示没有什么信心,月月说她也一样,我们再次找到共识。
有种女人,你不论和她怎么相处都不会有什么压力,这种感觉很舒服。我们忽略了年龄和性别,开始兄弟相称,彼此成为对方的好基友好丽友好朋友。
但很奇怪,这么投契的女人,长得又挺耐看的,居然没和她擦出火花。
后来听说男女之间没有纯粹的朋友关系,我认为那是在放屁。酣畅淋漓地做朋友,总比有始无终地当回恋人要好得多吧,买椟还珠的事儿咱可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