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不见,郑哲都想他,他去躺省城,见很多漂亮女人,其中还有张春明那个在舞厅唱歌小马子,每个郑哲都在心里跟顾小红做对比,要皮肤不如他细,要眼毛不如他长,总之顾小红就是最漂亮,养在他家里,谁也看不见,他美只属于自己,他贤惠也只属于自己。
想到这里郑哲越发得意,因为心情好,便破天荒跟顾铭开口,他把车把上挂着小包东西扔给顾铭:“给你带,拆开看看。”
棉袄裹在他身上,很好显出他清寡细窄腰,偶尔猫腰时候能露出来点皮肉,煮熟蛋清似,白就不像个小子,白就他娘像个天杀大姑娘。
郑哲那希望他是个大姑娘。
那样郑哲就可以毫无顾忌对她有点意思,正大光明喜欢上她,最后等她长大,再吹吹打打娶她。
只可惜顾铭怎也不会是个姑娘,他开始卯足劲长成个大小伙子,对于郑哲最近奇怪反映,顾铭直接没半点察觉,他只是觉得郑哲好像忽然变阔起来,家里伙食越来越好,顿顿都有肉吃,这就让顾铭很高兴,他使劲吃喝,抓紧长高,长高就不用狗样赖在别人家里,就能凭双手出去挣自己生活,也能回家,他家里还有很多他好东西,走之前还跟他爸在家后院埋个大石榴,估计等他以后回去已经长成石榴树,真是,也不知道他回去之前那些长成甜石榴都让谁吃。
郑哲当然不知道顾铭怎想,他正少男怀春手纸湿,欲望之火徐徐撩拨他本来就敏感神经,所以他有时候就会别别扭扭在顾铭身边绕来绕去,也不说话,偶尔偷拿眼睛瞄顾铭,万不小心对上,那脸瞬间就能红成猴子腚。
但在顾铭眼里顾铭只纳闷郑哲怎越来越蠢,整天笨手笨脚,到个水都能从茶杯里漾出来,就这样还混呢,早晚被砍死货。结果郑哲非但没被砍死,还混风声水起,初七那天他甚至骑回来辆大摩托,全新锃亮,女把’发动机嗡嗡响,别提多拉风。
当时顾铭刚做好午饭,他拿着油腻锅铲站在门口,酸溜溜望着郑哲。
顾铭觉得郑哲天天活可真快活,什都有,而他只能整天在这个小院里给他洗衣服做饭,没完没收拾家,这种日子根本就不适合他,如果给他个混机会,也许不会混比郑哲差多少。
顾铭自认为很有胆量,力气又不小,他只是人不够大,等再过两年,他跟郑哲还不定谁更厉害些呢。
郑哲好几天没回家,脏头发都擀毡,他嘴角上叼着根烟,大长腿叉在摩托车两边,低着头给自己点上火后,郑哲抬起头,深深望眼依在门边上,他小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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