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冯尚书叫苦归叫苦,但推无可推。对于京师钱债纠纷案件,刑部是名义上最高裁决衙门。尚知县固然是*员,行为也很出格,但本质上仍旧是钱债纠纷,刑部不出面查,还能推到哪个衙门去?
如果李佑还担任提督五城御史,以他能力只怕早就将京师民事案件大权独揽,那这个时候就可以顺水推舟地让他去头疼,可惜可惜,冯尚书接旨意后暗暗感慨道。
朝议散,群臣各自出宫,路上少不得谈论起今日朝会这桩知县跳金水河奇事。朝廷中有是精明人,稍加揣摩并互相议论佐证,便纷纷猜出很多细节。
尚知县肯定是遭到债主强力逼债,不然不会如此极端。*员借债很多,但般不会被强力逼债,如果真遭遇强力逼债只有种可能,就是被债主认为失去还债能力。
庸俗说,就是此人宦海前途无望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在任上迟迟挣不到钱,这就叫失去还债能力。
却说尚知县欠几家银钱庄铺债务后,在金水桥投河,感到内情蹊跷天子下谕去查,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但有个技术性问题,由谁去查?朝廷部院寺监中,没有哪个衙门明确是负责处理*员债务问题,或者说是负责管辖银钱庄铺事务。
以前也没有这种先例,天子顺嘴说个“有司”,却都不知道该是哪个。徐首辅按照惯例代表大臣出列接旨,不得不问句:“此事所属何曹,请圣上示下。”
景和天子垂询道:“依徐先生所见,此事该属何曹?”
“当属刑部。”徐首辅奏对道。他看得出来,这事就是个小浑水,很容易里外不落好,而且天子明显对此中规矩不清不楚,还是让刑部去查罢。刑部冯尚书是天子亲自从浙江巡抚任上简拔入朝,出什问题,天子也怨不得别人。
景和天子没想那多,只觉刑部查案理所当然,便准奏道:“可。”至于其他人,多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又不是什国际民生大事,自然没有反对意见。
冯尚书心中叫苦不迭,这个事并不大,但水太浑,做好功劳不会有,即便踩脚泥也很不划算。
纠结之处在于,首先办事要先摸清上司心思,可现在天子怎想让人摸不清。因为天子明显不懂其中门道,随口说要查,心里什想法无从猜起,而且有可能随时变化。
其次,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欠债和逼债之间,谁对谁错只怕比家务事还难断。再说官债是个很普遍现象,自己判个,成判例后只怕要影响到片。
第三,那帮放高利贷西商也未必就是软柿子,听说出自西省彭阁老与西商关系密切很,处理不好又要惹起风波。现在他们从龙派经过打击后较为势弱,此时与彭阁老对抗并不是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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