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
有关癔症,们知道,有种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种,心里想和表现出来完全不是回事。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位,假如你信她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犯)吵吵闹闹,以狐狸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g,m”,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癔症,大家闹和心里想也不是回事。当然,这要把世界阴面考虑在内。只考虑阳面,结论就只能是:当年大家胡打乱闹,确实是为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
但是说那些大学里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揪住个和很熟孩子,问出这件事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起来。其中位受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那位。这大伙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做校革委还是筹委会,已经不记得)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布朗运动。这个故事还有另个线索:被打伤学生血肉模糊,有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肯定是两者之)部分不见,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种阿加莎·克里斯蒂式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地方,只能在打人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bao躁,急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不止次。急于交待这件事要点,忽略些细节,比方说,受伤学生曾经惨叫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尾随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块咸咸东西。
现在必须承认,没有看到那件事结局:因为天晚,回家太晚会有麻烦。但确关心着这件事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结局是别人告诉:最后,那个咬人学生把耳朵吐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不知你会怎看,反正当时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说,人性尚存。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部分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些别东西:比方说,咬掉耳朵块太大,咬人学生嗓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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