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小舞池,可以跳得下七八对,都是贴面舞,最多插几曲拉丁恰恰和伦巴。因此,整间酒吧都洋溢着股老纽约怀旧气氛,比起格林威治村那些狂野“欢乐吧”来,多几分雅驯和温柔——连所有灯饰都是暗金色。到“欢乐族”,寻找罗曼史多于夜情。但也有令大家呼叫欢腾时分,那就是周末晚大伟和东尼两人客串歌舞表演。大伟和东尼都换色舞装,黑白条子上身外套,绛红紧身裤,头上戴着顶高礼帽,两人都穿上踢跶舞鞋。两人站在起,高矮,胖瘦,齐脱帽子向观众鞠躬,便载歌载舞起来,表演段五〇年代老电影中桃乐丝·黛和戈登·麦克瑞合跳踢跶舞来。两人在那小舞池里,踢踢跶跶,进退如仪,忽儿同时向左转,忽儿同时向右转,齐甩手,齐翘屁股,节拍分秒不差,好像两人在起练过辈子舞,已经达到百分之百默契,简直有点百老汇味道。于是们都围在舞池周边,鼓掌鼓掌,喝彩喝彩,大家异口同声合唱起来:
AndTwoforTea
Justmeforyou
Andyouforme
Alone——
那是七〇年代末八〇年代初纽约“欢乐年代”最关键时刻,也是生中感到最幸福最美满刹那,有安弟依偎在身边,搂住他肩,们手中都擎着杯甜沁沁“彩虹酒”。
是在邂逅安弟,那是个四月天春夜,纽约天气刚刚转暖,们两人在里恰巧坐在酒吧台那颗心尖端。安弟穿件苹果绿薄毛衣,配着件杏黄色软领衬衫,他那年只有十九岁,他是那样地青春,那样地俊美,情不自禁地直凝睇着他,看得他不好意思,对羞涩笑道:“叫安弟。”他是用标准中文讲,那刻,改变生命运。
安弟是个中美混血儿,他有西方人英挺和东方人蕴秀。他那头丰盛柔软黑发是显性东方,双眼角上挑明眸是古典中国式,可是他鼻梁高挺,轮廓分明,白皙皮肤是那样地洁净——安弟是个东西合璧美少年。而他性格又是如此温柔可亲,是个心地善良好孩子,难怪里面人都疼爱他。
安弟叫罗大哥,他说他很高兴终于找到位中国哥哥。安弟父亲是到台湾学中文留学生,追上位比他大五岁语言中心教中文老师,两人结婚后回到旧金山,安弟父亲继续在史丹佛念博士,他母亲却在旧金山州立大学觅得份教中文教职,赚钱贴补家用,安弟就是在旧金山出生。博士念完,他父亲把他母亲抛弃掉,儿子也不要。他母亲只得又嫁位老教授,是个脾气古怪英国人,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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