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小舞池,可以跳得下七八对,都是贴面舞,最多插几曲拉丁的恰恰和伦巴。因此,整间酒吧都洋溢着一股老纽约的怀旧气氛,比起格林威治村那些狂野的“欢乐吧”来,多了几分雅驯和温柔——连所有的灯饰都是暗金色的。到的“欢乐族”,寻找罗曼史多于一夜情。但也有令大家呼叫欢腾的时分,那就是周末晚大伟和东尼两人客串的歌舞表演。大伟和东尼都换了一色舞装,黑白条子的上身外套,绛红的紧身裤,头上戴着顶高礼帽,两人都穿上了踢跶舞鞋。两人站在一起,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齐脱了帽子向观众一鞠躬,便载歌载舞起来,表演了一段五〇年代老电影中桃乐丝·黛和戈登·麦克瑞合跳的踢跶舞来。两人在那小舞池里,踢踢跶跶,进退如仪,忽儿同时向左转,忽儿同时向右转,一齐甩手,一齐翘屁股,节拍分秒不差,好像两人在一起练过一辈子的舞,已经达到百分之百的默契,简直有点百老汇的味道了。于是我们都围在舞池周边,鼓掌的鼓掌,喝彩的喝彩,大家异口同声合唱起来:
AndTwoforTea
Justmeforyou
Andyouforme
Alone——
那是七〇年代末八〇年代初纽约的“欢乐年代”最关键的时刻,也是我一生中感到最幸福最美满的刹那,我有安弟依偎在我身边,我搂住他的肩,我们手中都擎着一杯甜沁沁的“彩虹酒”。
我是在邂逅安弟的,那是个四月天的春夜,纽约的天气刚刚转暖,我们两人在里恰巧坐在酒吧台那颗心的尖端。安弟穿了一件苹果绿的薄毛衣,配着件杏黄色软领衬衫,他那年只有十九岁,他是那样地青春,那样地俊美,我情不自禁地一直凝睇着他,看得他不好意思了,对我羞涩的笑道:“我叫安弟。”他是用标准的中文讲的,那一刻,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安弟是个中美混血儿,他有西方人的英挺和东方人的蕴秀。他那一头丰盛柔软的黑发是显性的东方,一双眼角上挑的明眸是古典中国式,可是他的鼻梁高挺,轮廓分明,白皙的皮肤是那样地洁净——安弟是个东西合璧的美少年。而他的性格又是如此温柔可亲,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难怪里面的人都疼爱他。
安弟叫我罗大哥,他说他很高兴终于找到了一位中国哥哥。安弟的父亲是到台湾学中文的留学生,追上一位比他大五岁语言中心教中文的老师,两人结婚后回到旧金山,安弟父亲继续在史丹佛念博士,他母亲却在旧金山州立大学觅得一份教中文的教职,赚钱贴补家用,安弟就是在旧金山出生的。博士念完,他父亲把他母亲抛弃掉,儿子也不要了。他母亲只得又嫁了一位老教授,是个脾气古怪的英国人,在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