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给他张明信片,可敢打赌他直没收到。们那时都还不知道怎样写地址呢。
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那电影混帐到那种程度,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讲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参加战争,在医院里丧失记忆力。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瘸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他自已是谁。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本。差点儿都呕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见钟情,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生意并不怎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钱全给花。他心里窝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就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两个都嫌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那另个姑娘,叫什玛霞,突然出现。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时候给她看见。她认出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可他不信她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他母亲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姑娘,却要他回去。她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可是尽管他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他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前额什。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倒愿意把底下故事说完,可这样来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可供你糟蹋,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姑娘结婚,接着那酒鬼哥哥神经恢复正常,给艾力克母亲动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眷属。最后幕是大家坐在长长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揣摩,或者诸如此类混帐玩艺儿。能说只有句话:你要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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