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玩。哥哥在大概九岁时候就把他那些幼稚东西都抛在脑后,而就在那些幼稚东西里面。不是他生活部分,对此心知肚明。
朋友们生活也在向前。他们进大学和职场,迈入婚姻和成年生活殿堂——都是不感兴趣或不解话题。所以身边没有关心或者能逗开心人。无精打采,觉得很无聊。这种百无聊赖情绪啃啮着。六月前两周,直用网球砸车库墙,还遍遍地吹着《棕色小壶》旋律口哨。最后父母实在对忍无可忍,就打发到城里去跟姑姑起生活。说实在,谁能怪他们呢?
当然,他们可能有过担忧,怕纽约会把变成个**主义者或个瘾君子,但什都比听自己女儿往墙上扔网球扔到天荒地老强。
就是这样来到这座城市,安吉拉,切也都是从这里开始。
他们让坐火车去纽约——那火车可真棒。帝国州际特快,从尤蒂卡呼啸而出。个锃光瓦亮镀铬装置,负责把屡教不改女儿投递到别地方。客客气气地跟父母道别,然后把行李递给个戴红帽子行李搬运工,这让觉得自己是个重要人物。路都坐在餐车里嘬麦芽乳,吃蘸糖浆梨,抽烟,翻杂志。知道自己被流放,但这还是……太有范!
过去那会儿火车比现在强太多,安吉拉。
保证尽量不在这里没完没地念叨,说那个年代东西样样都比现在强。年轻时候直很讨厌听老家伙们这样喋喋不休。(没人在乎!没人在乎你黄金时代,你这个啰里吧嗦蠢货!)而且确想让你放心:知道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会儿,很多事情并不比现在强。比如那时候腋下除臭剂和空调稀缺得厉害,所以每个人都臭爆,尤其是在夏天,而且们遇上希特勒。但过去火车无疑要比现在好。你最后次在火车上喝麦芽乳、抽烟是什时候事?
上火车时候,穿条画风活泼蓝色人造纤维连衣裙,上面印着云雀图案,领口围圈黄色镂空花纹,下摆没有那包身,屁股地方有很深内嵌口袋。之所以对这条裙子印象这深,是因为,首先,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人穿什,从来不会,而且这条裙子是自己缝。缝得还不错呢。它裙摆——刚好到小腿肚子位置——非常妩媚,效果很棒。记得还额外往裙子里缝垫肩,无比希望自己能像琼·克劳馥样——虽然不确定最后是否呈现出这样效果。戴顶不张扬钟形帽,提个从母亲那里借来纯蓝色手包(里面装着化妆品、香烟,其他就没什),这样看起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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