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幼女遭受凌辱之后,被石块
双腿,南乡负责把绳套套在他脖子上,然后两人起从踏板上后退步下来。实际执行死刑时候,保安科长看到看守部长和南乡从踏板上下来,就会立刻向三个负责按按钮死刑执行官打手势。那三个死刑执行官同时按下按钮,死刑犯就会掉进二点七米以下半地下室去。
他们反复练习很多遍,所需时间越来越短。最后,执行死刑整个过程所需时间之短,甚至让南乡感到吃惊。470号死刑犯从带进来到掉到踏板下面去,恐怕连十秒钟都用不。主要是南乡把绳套套在死刑犯脖子上动作已经非常熟练。
晚上10点多,预演结束。七名死刑执行官起走回宿舍区,然后就解散。其中两个回宿舍休息,另外四个去被称为“俱乐部”管教官们散心地方。
南乡个人回到新4号楼,跟值班长交涉阵以后,得到查阅470号死刑犯服刑记录许可。他想在执行死刑前记住明天就要被他杀死那个男人罪状。
他独自人坐在会议室里,默默地翻阅服刑记录。470号死刑犯罪状是两起强*杀人罪,犯罪时年龄是二十岁,当时是东京都内所大学三年级学生。被他强*杀害是两个幼女,个七岁,个才五岁。
在翻阅服刑记录过程中,南乡渐渐觉得轻松起来。对死刑犯憎恶不是源于他意志力,而是自然地从内心深处涌上来。南乡向很喜欢孩子,对杀害幼儿犯罪,仇恨程度要比般人深倍。每次去位于川崎市双胞胎哥哥家时,小侄女总是大声叫着“和爸爸长得样叔叔来”,在他身边欢呼雀跃。南乡想象着:如果被害人是自己小侄女话,就理解遗属以及整个社会对凶手憎恶。
而且,470号死刑犯在公审过程中还假装精神异常,甚至还胡说什是因为被害人对他性诱惑才造成他犯罪,这引起审判长强烈愤怒。审判长认为罪犯“丝毫没有悔改之意,没有重新做人可能性”,理所当然地判处死刑。
看到这里,南乡担心只有个问题,那就是证据是否确凿,470号会不会是冤案,自己即将杀死会不会是个无辜人?
不过,看完服刑记录里诉讼记录以后,他也不再担心这个问题。通过各种形式鉴定,被害人体内残留精液,跟被告人血型完全致。另外,在搜查阶段扣押被告人内裤上,附着有包含血液被害人*d分泌物。不仅有这些足以证明强*罪证据,还在被告人毛衣上发现凶手作案时使用石块碎片。
这些物证鲜明地描绘出470号死刑犯犯罪过程,南乡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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