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们已经检查过儿子工作间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
“那好。那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点儿猜不到。想不会有人非杀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非得把他头切下来?切下来头又为什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东西,这到底为什?”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d,y大吸d者,或是精神异常人干吧?想儿子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
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凶手带走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斧头都是你们家。”
“是。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
“这说来,这个不寻常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目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再问你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摇头,“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人。”
“真是桩愚蠢透顶案子。确,除吸d后脑袋糊涂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那扇窗户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斧头,从窗户爬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玄关台阶,踩着窗框爬进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款式。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程度?个都没有。下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d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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