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追随其后。女尸黑皮肤,黑头发,长及肩膀以下。她身穿件黑色田径衫和短裤。四个男人站在那里望着她。那个美国主管弯下腰,用支圆珠笔拨开她脖子上头发。警察立刻说:美国佬最好别碰她。那美国人用西班牙语说:不碰她,就是想看看她脖子。两个墨西哥主管弯腰看看她脖子上印痕。然后,二人起身,看看手表。其中个主管说:急救车来晚。警察说:会准时到。位主管说:好,那您负责切,对吧?警察说:是,是。主管递过来张钞票。警察接过来,揣进制服口袋里。当天夜里,女尸被放进圣特莱莎医院冷库里。第二天,法医助手对她进行验尸。她是被勒死。被强*过。法医助手写道:*d和肛门有撕裂。怀孕五个月。
5月里第具女尸身份直没有查明,为此推断她是中部或者南方移民在前往美国途中在圣特莱莎停留。没人陪伴她,没人想念她。她大约有三十五岁,有身孕。也许她是去美国与丈夫或者情人团聚,去见未来孩子父亲——某个非法居住在那里倒霉鬼,也许始终不知道这女人怀着他孩子呢,也不知道这女人怀孕后会来找他。可这5月第具女尸可不是最后具。三天后,瓜达卢佩·罗克鲁斯·哈斯死(警方在第时间就知道她身份),二十六岁,居住在茉莉花街,位于卡兰萨小区,与卡兰萨大道平行条街道,是菲雷—西斯加工厂女工。工厂是新建,地点在距离圣特莱莎十公里处通向诺加莱斯公路旁。但罗克鲁斯·哈斯不是死在上班路上,如果是那样话,或许还能理解,因为那条路人少,危险,适合走轿车,而不是公交车,从公交车最后站到工厂至少要徒步走公里。可她是死在茉莉花街自己家门口啊。她身上有三处枪伤,两处是致命。凶手竟然是死者未婚夫,他企图连夜逃走,结果在铁道旁边被抓获,距离家名叫“蚊子”夜间娱乐场所不远。此前,他在那家酒吧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报警正是酒吧老板——以前当过警察。审讯结束,事情明朗:犯罪动机是吃醋,不知是否有根据。罪犯见过法官之后和各个部门批准之前,被立即送往圣特莱莎监狱,等候转移或审判。5月最后具死尸是在星星山坡上发现。山坡下四周不规则居民区也叫“星星”,那个地方好像不能扩张,或者扩展起来有困难。只是朝东山坡还能看见基本上是没有建筑风景。女尸就是在那里被发现。根据法医鉴定,她是被刀砍死。有明显强*痕迹。她大约二十五六岁。白皮肤,金发。身穿牛仔裤,蓝色衬衫,耐克运动鞋。身上没有任何证明。凶手还不怕麻烦地给她穿好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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