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在阿尔文·胡克斯的要求下,埃塔解释说他们商定的方案是先付五百美元,然后订立一个为期八年的“先租赁后转让”的合约。卡尔每六个月收取二百五十美元,分别在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一日付清,每年按百分之六点五计算利息。契约一份由卡尔持有,另一份归全一,第三份留给前来审查的人看。在一九三四年,埃塔说,宫本无论如何都还无法真正拥有土地。他们是从日本来的,他们夫妇俩都出生在日本,法律是禁止他们拥有土地的。卡尔仍然在名义上拥有这块土地,帮他们持有着,如果有人来查就说土地是租给他们的。她没有想到这一点,卡尔却想到了——她只是负责跟踪,看着钱进进出出,确保利息计算正确。她从来没有干过这些事情。
“请稍等。”菲尔丁法官打断道。他整理了一下袍服,朝她眨了眨眼睛。“抱歉我打断一下,海因夫人。法庭关于这件事有些说明。请原谅我打断你。”
“好的。”埃塔说。
菲尔丁法官朝她点了点头,然后将注意力转向陪审团。“我们将跳过公众席上的交头接耳,”他开口说道,“胡克斯先生和我可能要商量一会儿,但是如果我这样做,则毫无疑问地——我要打断证人的话,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
他揉了揉眉毛,喝了一些水,放下手中的眼镜,开始说话:“证人提到了华盛顿州一条已经失效的法令,根据这条法令,在证人所提到的那个时期,一个非公民身份的外国人拥有不动产属于非法行为。这条法令同时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和途径替外国人或非公民持有不动产。而且,据我所知,在一九〇六年,联邦司法部长命令所有联邦法院不得批准日本侨民为自然公民。因此,在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日本移民是不可能在华盛顿州拥有土地的。海因太太刚才告诉我们,她已故的丈夫与被告已故的父亲合谋达成了一项协议,但除非对这些法令进行极其宽松的解释——尽管这是双方都满意的,否则这项协议并不能成立。他们绕开了这条法令。不管怎样,证人的丈夫与被告的父亲订立一项所谓的“租赁’协议,隐瞒了实际购买行为。买方交付了一笔定金,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假的契约以备z.府检查。这些契约,实际上连同海因太太提到她丈夫和‘买家’所持有其他契约,都一同成为本案的州证物,当然你可以取回。正如海因太太指出的那样,一切事件的引发者如今都已经不在人世,所以我们无法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律师或证人还有任何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他们可以继续询问。”法官又补了一句,“但是,”他说,“请大家注意,本法庭不再讨论是否违反本州如今已经失效的《外国人土地法》的问题。胡克斯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