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很长时间都以为没人知道这个秘密,直到有天,在间酒吧,内斯特雇来接替他那个家伙走过来,大声问他
拷打也不可能把密码告诉劫匪,更不可能铤而走险去偷钱。毒贩必须随时随地带着腰带,无论他们是在睡觉、吃饭、排泄、做爱,这很不可思议,但卡勒还真考虑过这个办法。他受够夜复夜地站在这里。
“求你!”个瘦骨嶙峋吸d女说,她皮包骨头,头皮绷在头上,颇有集中营风格。
“明天再来。”卡勒说着,作势要走。
“不买不行啊!”
“货都卖光。”他撒谎,示意他手下毒贩佩尔维斯快走。
吸d女号啕大哭。卡勒丝毫不为所动,他必须让这些人知道他们九点整打烊,迟两分钟都不行。当然,他完全可以多待十分钟,甚至刻钟,卖给那些最后刻才凑到钱人。但他想找到工作与生活之间平衡,想知道自己几点能到家。多卖会儿又不能提高利润,毕竟他们已经垄断超级小子业务,这女人只能等他们明天开门再来。
她攀住他胳膊,卡勒把她甩开。她踉跄着踏上草坪,双膝跪地。
“今天生意不错。”佩尔维斯说,他们正迈着轻快步伐走在路上,“你觉得赚多少?”
“你觉得呢?”卡勒没好气地说。这个白痴,都不知道用包数乘以价格。现在这些员工真让人搞不明白。
他在过桥之前回头看看,确认没人跟踪。他很早以前就养成这个习惯,那时,作为个携带大量现金毒贩、个被抢之后绝对不会报警人,他有过惨痛教训。那件事发生在个夏天,就在河边,他困得睁不开眼,在张长椅上眯会儿,身上带着他替内斯特卖海洛因,价值三十万克朗。可想而知,等他觉醒来,d品已经不见踪影。第二天,内斯特找到他,告诉他老板开恩,给他两个选择。两根大拇指——因为他笨手笨脚。或是两片眼皮——因为他在工作时间打盹儿。卡勒选眼皮。两个穿西装男人,个黑发、个金发,把他按倒在地,内斯特掀起他眼皮,用那把丑陋阿拉伯弯刀割下来。割完之后,内斯特——同样遵照老板指示——扔给卡勒点钱,让他打车去医院。医生说如果要重植眼皮,他们得从他身上别部位取用皮肤,好在他不是犹太人,没行过割礼。原来人身上最接近眼皮皮肤就是包皮。总之手术非常成功,只要有人问卡勒眼皮是怎没,他就搬出套标准答案,说什他被某种酸意外灼伤,新眼皮移植自腿部皮肤。是别人大腿,他会这样解释,假如提问是某个跟他上床女人,要看他伤疤,他还会补充说自己有四分之犹太血统,免得她又对另个伤口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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