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中国皇帝正式确认他们统治者身份,但也清楚表明彼此尊卑主从关系。来朝贡使律得向他行跪礼,即使贡使由国王本人担任亦然,但中国皇帝不必向贡使行此礼。此外,双方交换物品本身,带有浓浓象征意味。外国所进献物品,应当是中国所没有珍奇物品,且其价值来自拥有它们彰显皇帝身份,而不在于其本身有何实用价值,例如明朝皇帝将珍禽异兽纳进御兽园,借此强化他们天下主宰身份。皇帝所回赐物品往往带有高雅、文明象征意味,例如书籍(特别是儒家典籍)、乐器、丝织品、瓷器、纸钞(中国独无二发明,自12世纪问世以来已通行数百年)之类。许多赏赐对进贡国统治者非常有用,可供他们再赏赐给自己臣民,厚植政治势力,且借由提醒国内其他贵族,他们有特殊渠道可直达天朝(世上许多地方所盛行之高雅品味界定者),更形巩固自己统治地位。
因此,朝贡制度设计和基本运作力量,源自对文化、政治、身份地位关注,而非源自对追求最大获利关注。但在这同时,这制度也为蓬勃贸易立下基本准则。清朝认为,暹罗国将稻米运到广东(而非运来糖乃至鸦片之类无用、奢侈商品),乃是“很文明行为”,为示嘉许,清朝更形扩大贡品贸易(暹罗人为此受益更甚于稻米运输业者)。清朝借此奖励暹罗忠心,但也促使压低华南粮价。
仔细检视进贡使节团本身,们发现道德秩序和经济利润在许多方面密切相关。不只随进贡团进京贸易商,带来可在北京期间私下销售商品,就连皇帝赏赐礼品也往往迅速变卖出去(事实上,中国贸易商和某些外国人样,抱怨朝廷赐给外国人东西不够多,他们深知外国人就借着将部分赏赐迅速变卖求现,以取得购买其他中国商品资金)。借由以贡品交换赏赐,许多中国商品价值得到确立,使它们成为在国外奇货可居奢侈品,因为它们是皇帝所御赐东西。
这现象不只适用于象牙筷子之类物品(即使在用手吃饭国家里亦然),也适用于货币本身。中国z.府印制过量纸钞时(常有事),受赐纸钞贡使,若拿纸钞换取中国境内商品,获利甚微,但拿回国内,纸钞仍可以引来欣羡,因而备受重视(但其价值与其上所印面额无关)。因此,将中国纸钞带回国人,是在追求无实用价值身份象征,或者如任何精明贸易商样,只是不想在纸钞已过剩地方用掉纸钞?带回丝织品人又与这有何不同?没错,中国印花丝织品可以穿戴在身上,纸钞不行,但它们也和纸钞样,具有众所公认高价值,且是几乎和今日美钞样难以伪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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