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匹马直立起来,穿件红色冲锋衣,摇身变成老王。
让老王陪返乡,他提议驾车走趟。如今老王有辆吉普车,对此他好像挺自豪。从北京开车到甘肃是个什概念,不是很清楚,上路后才发现,原来此行对刚刚失去只乳房身体来说,并不轻松。就像刚刚掉颗牙齿人总会不自觉伸舌头去舔那个空缺漏洞,路上抱着双肩,肘部总是条件反射般去试探胸前那块伤疤。那里现在填充着棉织物,感受到只是种张冠李戴挤压。这让明确自己今天局面:残缺和破碎。
毕业后不久就认识老王。那时被分配在县城当中学老师。教元明清文学薛子仪老师还在课堂上有气无力地讲着仓山居士袁枚。母亲每周都要来看看,对得到份教职她高兴坏,但不久之后供职中学也对她发出要“劝退”威胁。
总是被“劝退”。如果说人生是部电视剧,那这句酸曲儿就是电视剧主题曲。酸曲儿萦绕,被搞得很烦。想罢演,哪怕去另部戏里当个配角。
老王就像个星探似发现。当年见到他时,他还是个不折不扣青年,但他已经自称是“老王”。他长着张配得上“老王”之称老脸,脸上每颗毛孔都粗大到足以塞进粒沙子。作为个流浪诗人,他穿着脏兮兮牛仔裤和双破解放鞋,应们那个小县城诗友所邀远道而来。被邀请去参加诗人聚会。当天晚上,老王声不吭地将脖子上那块配饰悍然咬住。第二天早上醒来,下意识地望会儿窗外雪山,垂下眼时,看到老王蜷睡在身边,项链被扯在脖子侧,那块骨头依然含在他胡子拉碴嘴里。觉得这是个启示,因为那刻灵魂出窍。
决定让老王把带走。走之前回家去跟母亲告别。家住在个小机关院子里,老王蹲在院门口等,出来时他支烟还没抽完。与家人告别如此干净利索,这很令老王意外。他因此对刮目相看,好像也领上张“流浪诗人”资质证明,可以跟着他上路漂泊。那时并不知道,其实哪场戏都演不好,在“流浪诗人”中,连配角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路人甲。
跟老王用半年时间才回到他老家。从此在那个空气中常年充斥着海腥味儿却无比干燥地方生活很多年。在那里,老王和他朋友们背诵“每个人都知道,生命是戏仿,并且,它缺乏解释。因而,铅是对黄金戏仿。空气是对水戏仿。大脑是对赤道戏仿。性交是对犯罪戏仿。”——但你要问他朋友们此地哺育过什历史名人,得到答案只会是“燕子李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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