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作用。袁世凯z.府还于1913年1月公布了《文官考试法》,有意为建立现代国家招揽和培养人才。其中规定文官高等考试,以国法学、刑法、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和财政学等七种为主科,为必考;商法、政治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通章约法五种为副科,应试者自择其一。此外,针对当时的社会状况,袁世凯还积极推行军民分治,一再下令军警不得干预政治;公开宣称司法独立,把建立法治国家作为应该坚持的目标。
袁世凯自继任临时大总统,一直到1913年的10月以前,几乎一年半的时间里,一直是临时大总统。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华民国创立之初,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与当初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一样,只是地方代表的选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元首选举,在法律的完备性以及程序上,都有所缺失。因此,袁世凯在国内外局面相对稳定,自己威信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开始积极稳固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了。这项事务的中心,就是要迅速地当选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只要当选为正式大总统,一些法令法规才能得到正式颁布,并且,也不会忌惮那些自以为是的议员了。出于这样的想法,平定二次g,m后,袁世凯的中心工作就是:一面组建新z.府,一面筹备提前进行大总统选举,力图以一个新z.府的形象,争取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和支持,从而真正地掌握住这个国家。
按照《临时约法》的规定,袁世凯在当选为临时大总统之后,首先要召集国会成立大会,待国会正式成立之后,组织一个立宪委员会制定《宪法》。国会表决通过后,以《宪法》之规定,开始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的选举。袁世凯深知,按照目前国会的运作方式,制定宪法肯定是一个马拉松的过程,如果等到《宪法》通过,自己当总统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因此,1913年国会成立之后,袁世凯以正式z.府不成立,对外得不到列强承认,对内处理事务不便为由,要求先选大总统,然后再讨论立宪法。这样的方式,在国际上也是有先例的。国会同意了袁世凯的要求,准备先推出宪法的一部分《大总统选举法》,然后,定于1913年10月6日进行正式大总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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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总理熊希龄
选举大总统之前,国会先通过了内阁人选:以进步党人熊希龄为国务总理,由名流梁启超、张謇、汪大燮等出任部长的号称“第一流内阁”宣告成立。具体成员为:总理兼财政总长熊希龄,陆军总长段祺瑞,海军总长刘冠雄,内务总长朱启钤,外交总长孙宝琦,交通总长周自齐,司法总长梁启超,教育总长汪大燮,农商总长张謇。
1913年10月4日,国会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