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们经常在一起。我下班之后去他的房间,一起在房间里吃晚餐,然后做爱。每次都只待几个小时而已。我没有放任何东西在他那里,衣服也从来不在酒店送洗。
差不多两个礼拜之后,我那张吐舌头的照片寄到了,却已经错失了时机。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到最后也没有拿去给他看,随手夹在一个可以翻页的相架里,放在公寓的角落。偶尔看见了会有些遗憾,后悔那个时候没有用手机把他的那张翻拍下来,因为我真地真地喜欢他那个表情。
某次和他做爱的时候,我突然起了一种愚蠢的念头。这个念头让我开始尝试吃避孕药,只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有那种真正极致亲密的接触,甚至不能容忍避孕套零点零六毫米橡胶的厚度。直到很久之后,我终于知道,那根本没有什么两样,至少我的身体没有敏感到那个程度,体会不出两者之间的差别,甚至是在高潮的那一刻。而且那次尝试后来证明是失败的,我不适合普通的长效避孕药,整整一个月都断断续续不规则地出血。
一天晚上,漫长的叫人窒息的前戏之后,我们失望地发觉我又出血了。我主动提出来给他Blowjob,一开始他还客气,但后来实在挡不住诱惑。当然那也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在那之前,我觉得要我这样做简直是不可能的,觉得很恶心很低贱。但事实证明,我完全做得到,也
我狼吞虎咽,而他慢悠悠地告诉我,他作为“HotelKid”的经历。和斯蒂芬·刘易斯一样,他也有一个任酒店经理的父亲,上小学之前几乎都在蒙特卡罗、阿伊克斯或是嘎那的大饭店里度过。一九七六年回到美国的时候,他几乎不会说英语。
“一九七六年!”我存心嘲笑他,“你真够老的。”
“你那个时候还没有出生。”他承认。
我点头:“连出生的队还没排上呢。那年我爸爸二十一岁,已经在一间工厂工作了三年,一个月大约挣四美元。”
他没有对四美元这个数字表现出太多惊讶,那会有点不礼貌,而且反正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那一整年,我的父母都在打离婚官司,持续了两年或是两年半时间,我记不清了。”他继续说,“我‘酒店孩子’的生活打那个时候起中断了,不过二十几岁的时候又开始了。”
“究竟是什么东西在吸引你?”我问他。
“很多东西,我的父亲,他是最沉着最有风度的人,每个人都喜欢他,也喜欢我。”他说,“而且,在那种大饭店里,任何事情打个响指就能做到,任何东西想要就能得到。”
我想得没错。我扬起一边嘴角笑了一下,问他:“他现在在哪里?你的父亲。”
“洛杉矶的某个地方。”他回答,不带多少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