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就是那股香味儿,”他说,“有点丧气,像葬礼上味儿。”
“您怎那想呢!”她惊讶地大叫道,感觉受到冒犯,但还是服从,把那些风信子拿出屋。她服从是他那种高雅挑剔劲儿。
“今儿早上胡子是让刮呢,还是您自己来?”博尔顿太太总是用这种轻柔、抚慰、顺从但又是管人口吻说话。
“不知道。你能等会儿吗?准备好会按铃叫你。”
“
康妮开始厌恶克利福德,这让她感到惊讶。不仅如此,她感到自己直就不喜欢他。倒也不是恨他,这里面没有感情问题。只是从肉体上深深地厌恶他。似乎她跟他结婚就是因为不喜欢他,在肉体上不喜欢。不过,她嫁给他确实是因为他在精神上吸引她并让她兴奋。在某种意义上,他似乎是她主人,令她无法企及。
现在,那精神上兴奋劲儿早已过去,支离破碎,她感觉到就只有肉体上厌恶。这种厌恶是发自内心深处,让她意识到自己直都被这种感觉蚕食着。
她感到身体虚弱,无限孤独。她巴望着外界有谁能帮她。可整个世界没人能帮她。社会是恐怖,因为它早就疯。文明社会疯。金钱和所谓爱情是它两大疯癫症,其中金钱远远跑在前面。个人就在金钱与爱情中分裂着,发着疯。看看米凯利斯!他生活和行动就是疯癫,他爱情就是种疯狂,他写戏剧也是某种疯症表现。
克利福德也样。什谈话!什写作!什疯狂挣扎,推动自己进取!都不过是疯狂而已。这种状况每况愈下,确实疯狂。
康妮感到自己害怕至极。不过至少克利福德放松对她纠缠,转而纠缠博尔顿太太。这点他自己意识不到,像很多疯子样,他疯狂程度是要靠他意识不到什来衡量,那是他意识中荒漠地带。
博尔顿太太在很多方面都令人起敬。奇怪是她很霸道,总是将自己意志强加给别人,这是现代女性疯狂标志。她以为自己全然是为别人效劳,是为别人而活着。克利福德令她着迷,因为他总是,或者说经常是不动声色地就挫败她意志,靠似乎是某种细腻本能。与她相比,他自意志更加细腻微妙,这就是博尔顿太太眼中克利福德魅力之所在。
或许那也是曾经迷惑过康妮魅力。
“今儿个天儿多好呀!”博尔顿太太会半是抚慰半是说服地劝他道,“觉得您肯定会喜欢坐着轮椅出去逛逛,这阳光真是爱死个人儿。”
“是吗?能递给那本书吗……在那儿,那本黄皮。顺便把那些风信子拿走吧。”
“怎,不是挺好看吗?”她特别加重说“好看”二字,“香死个人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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