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不可分;当然‘作品’指是书写而成篇章。直以来,‘*秽作品’被认定为书写妓院和卖*文字,或者被视为描绘娼妇文字。《乱言塔》与之相似却又有不同,你读后会忍不住觉得,这真是*邪和肮脏想象力产物啊!当然,确定,辩方绝对会申辩说,这是本有道德书,因为它揭示放纵能够引发虐行和压抑——是否如此,还需要各位定夺。你可能会对这本书给出这样总结:这本以‘道德故事’欺世盗名书,说穿,不过像条捆绑、悬挂着文章线,那些文章无不挑逗、激发着人类暗黑而下流空想。辩方大概又会告诉你说,这些故事都凄惨而可怖,想你最好反驳辩方:这本书从本质上缺乏亚里士多德所称‘艺术净化作用’,并未对憾事做出弥补,也未对恐怖进行清除。这本书从恶意和不安开始,以恶意和不安结束。在控方看来,这本书唤醒使人不快感受,其实比使人不快更糟,它搅动着人类最坏本能——性冲动与施虐欲望两相媾和,共同作恶。如果你觉得这是控方家之词,之后你会在庭审过程中,听到控辩双方提呈关于这个心理学问题证言。因此,在这方面论述,就此打住。”
奥古斯丁爵士又提起《查泰莱夫人情人》,他说:“女士们、先生们,《查泰莱夫人情人》情况不样,《查泰莱夫人情人》被认为伤风败俗,是因为它直白地描述性行为,而且文中使用粗言秽语,不见容于们这个对文明用语早有规范社会。另外,《查泰莱夫人情人》也掺杂人们对社会等级和婚姻制度种种观点。但在《查泰莱夫人情人》讼案中,很多有声望关键证人表示《查泰莱夫人情人》传达出负面情绪较轻微……”
为鲍尔斯&伊登出版有限公司担任辩护戈弗雷·赫弗逊-布拉夫提出反对,他指出在“*秽程度”上对两本书做比较,是不可接受。
而法官表示,如果是为指出两本书其中本具有文学价值,而非单纯比较两本书*秽程度,那这样论证,法庭上是可以接受。
奥古斯丁爵士说,对两书进行比较,其实像是游走在条极细钢丝上,稍不留神,就会遗失原本明确论点。他说,他观察到是——《乱言塔》问题,不同于《查泰莱夫人情人》中查泰莱夫人提出关于爱情、婚姻和语言问题,毕竟查泰莱夫人身处争议风波中,最后却被还以无罪之身。他说,归根结底,《乱言塔》问题是残虐和变态。奥古斯丁爵士说,接下来他将讨论下个重点,也就是关于《乱言塔》潜在读者问题——《*秽出版物法》点明:“任何阅读、观看、聆听或以其他方式接触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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