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神又冷又亮。“那个杀死父亲男人还活着,”他说,“他安定、成功又开心,他可能得到他想要切。他熬过奥特玛噩梦,现在世界对他来说又有意义,他是个有用创造价值社会中坚,他同辈和长辈们都钦佩又尊敬他。”
“所以你要切开他喉咙。”
他摇摇头。“不是这样,”他说,“那就是谋杀。不,要和他用剑决斗。将打败他,证明更强,然后再杀他。”
明智地沉默会儿。然后说:“而你完全不解剑术和决斗。”
“不,父亲应该教,这是父亲们该做事,但他在两岁时就死。对它窍不通。”
他站起来时候哭。原谅他——几年以后吧。人第次握住柄好剑时总会很激动。你会觉得它拽着你手,就像只狗想要你带它出去溜达样。你想要挥舞它,想用它击打些什。至少你会以检查平衡和握力为借口,做些砍削和防守动作。
他就这接过去,好像给他是张购物单样。“谢谢。”他说。
“荣幸,”回复道,“好,再见。你现在可以走。”他没有动,又补句:“很忙。”
“还有点事。”他说。已经完全背过身,“什?”
“不会剑术。”
“而你准备挑战个老兵,你要证明你更强。懂。”
他直视着双眼。当人们这样做时,总是觉得不自在,哪怕生都在凝视着
他告诉,他出生在仲夏正午,在荒野中个干草棚,那里能俯瞰他父亲房子。他母亲本应更清楚自己状况,却坚持要和女仆起乘轻便双轮马车去给鹰猎聚会送午饭。途中她开始阵痛,但来不及回家,而草棚就在眼前,堆满干净干草,附近还有条溪流。他父亲手腕上栖着猎鹰,骑马回家,顺着车辙找到她。她躺在干草上,怀里抱着婴儿。他告诉她,他今天过得不错,他们猎到四只鸽子和只苍鹭。
他父亲并不想去奥特玛,但他是公爵属下,而公爵将前往那里,所以他别无选择。结果公爵在抵达周后便死于营地热病。男孩父亲坚持九个月,然后他被杀,在个酒馆里,因次毫无意义争吵而死,杀他是他最好朋友。他死时22岁。“样年纪,”这男孩说,“现在也是这个岁数。”
“这是个悲伤故事,”对他说,“也是个非常蠢故事。如果你问话,要提醒你,奥特玛传出来故事都很蠢。”
他怒视着。“这世上可能有太多愚蠢,”他说,“而可能就想对此做点什。”
点点头,“赞成,你可以通过死亡来大幅度减少愚蠢。但这代价可能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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