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金贝赞。实际上,它应该叫作“超纯碟币”,意为“极优”。在奥特玛,敌人从们这里夺走如此多贝赞,以至于用它们代替自己货币。这就是战争给予你东西,敌人融入你,你融入敌人,就像锤子下面铁条和钢条。你在这里看到贝赞只会是那些重新被夺回贝赞,不过它们如今在各处都流通。“对钱没有兴趣。”说。
“知道,也没有。但如果你付钱请个人做事,而他收你钱,他就有责任。”
“是个差劲老师。”对他说。
“这没关系,是个不可救药学生。们组合会像着火谷仓样。”
如果有只狗,它定会是那种像老鼠样小猎犬。可能就是喜欢好斗生物,不知道。“你可以收起你金币,将它藏在见不得光地方,”对他说,“你那把剑报酬给多。们把这叫作添头。”
白热金属。“问关于你事,”他说,“他们认为你从前是个很棒剑术家。”
叹口气,“谁告诉你?”
“你以前是吗?”
“以前意味着某种状态已经是过去式,”说,“谁告诉你关于事?”
他耸耸肩,“父亲朋友们。你在奥特玛显然是个传奇。每个人都听说过你。”
剑不是很好武器。大多数盔甲都能防御它,甚至包括垫料合适短外套。剑太长,在混战中不够便利;在猛烈进攻里又显得太轻太脆
“传奇关键特征就是,它不是真,”说,“能打,会点点。这又怎样?”
“你要教。”
记得在奥特玛时,有次们正捣毁个村庄。们经常干这种事。他们把这称作“骑袭”,但那只是把焚烧谷仓和戳死鸡鸭说得更骑士化点。人们认为这样能削弱敌人战斗意志。然而奇怪是,它恰好起反效果。不管怎说,当时在个农家院里,手里拿着支火把,正准备像之前那样,点燃垛干草。然后那只狗出现。那是个小蠢货,就是那种养来抓老鼠,自己也只比老鼠大点点家伙。它跳出来,对着狂吠气,它牙咬进腿。它就是不肯松开,没法用刀子戳到它,因为那样很可能划伤自己。扔掉火把,在院子里蹦跶,试图把它挤扁在墙上,但这似乎没什用。这真是个荒谬到极点小东西,最后它打败。蹒跚逃进门外小巷,它松开口,落下去,然后冲回院子。中士不得不用火箭点燃那个草垛,而永远忘不这事。
看着他。在他那张粉色蠢脸上认出相似表情。“这样啊。”说。
“是。需要最好剑和最好老师,会付钱给你。你可以拿走第五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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