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看着那些堆积如山的尸体,闻着它们焚烧的气味当然不好受。但是希姆莱已经下达了命令,甚至亲自解释了其必要性。我的确没有多想过这件事的正确与否。这似乎是必须去做的事。”
胡斯的案例展现了一种极端的顺应,甚至到了堪称神经症的程度。他的忠诚和顺从压倒了理性和人性的本能。对纳粹信仰和元首命令的极端服从是胡斯人格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一种强迫性的服从。然而,我们不能认为胡斯是一个疯子,有许多其他的党卫军也会这样去做,并且同样没有一丝悔恨。我们能从这个案例中得知的只有,一种狂热的意识形态可能会导致其程度令人难以置信的顺应。
文化中的民族中心主义核心
刻意维持一种民族中心主义信念以作为文化的重要部分,是一种不那么极端,但更为广泛存在的顺应形式。“白人至上”这一信条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都是一个核心的主题。
早在一个多世纪前,德·托克维尔就对美国南部文化中的这个特征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廉价易得的自豪感似乎是主导群体的特征。
在南方,再贫穷的家庭都有奴隶。南方各州的公民是某种家庭中的独裁者。他在生活中获得的第一个观念就是,他生来就是发号施令的人,而他所养成的第一个习惯,就是他的命令不容违抗。他所受到的教育使他养成了傲慢、轻率的性格,喜怒无常、横行霸道,他放纵自己的欲望,遇到挫折就不耐烦,一旦遭遇了失败,就很容易气馁。5
在一个多世纪以后,莉莲·史密斯也就同样的主题写作,她叙述了许多南方家庭是如何将“白人至上”作为信条教育孩子的。
我不记得是在什么时候,也不记得是如何了解到上帝是爱,耶稣是他的儿子,他是来赋予我们更丰盛的生命的。所有人都是兄弟,有着共同的父亲。但我也知道,我优于黑人。所有的黑人都有既定的地位,且必须永远处于那个地位。就像性别也有其既定地位且不能够被改变一样。如果我将黑人视为与我社会地位相同的人,那么南方会面临一场可怕的灾难……6
对儿童的训练并非民族中心主义自觉的唯一焦点。以下事件就展示了即使在法庭判决中,民族中心主义也能够通过特定渠道保持凝聚力:
1947年,在南卡罗来纳州,28名白人被指控私刑处决黑人。辩护律师需要说服陪审团,使他们能够漠视某几名嫌犯的坦白证词。然而,这被证明并非难事。鉴于法官的威严,律师并未直接引入种族问题,他试图呼吁南方白人彼此团结,维持白人至上的地位。他斜倚在陪审团隔间的墙上,轻声说道:“我知道你们都是南卡罗来纳州的好公民,所以我们能相互理解。”他劝诱着这些人,“如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