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喝茶,企图用水把饥饿感压制住。听他这说,差点喷出来。呛到气管,连忙拍着胸顺气,边转着眼珠思量。绝对不相信他因为那仅有几次见面便对见钟情,这样枭雄,野心永远比女人重要。便直白地问:“你为什要?”
他豪气地大笑阵,然后收敛笑容,正色道:“因为你不简单。第次见你,被马撞也毫无惧色。行事大方不扭捏,与所识女子皆不同。在王宫第二次见你,初时确想虏走你,却被那句话惊住。你只见次,是如何看出在街上作戏?然后才知你居然是僧人之妻。是怎样女子,才敢
起张东健在《无极》里那句经典“跟着你,有肉吃”。越想越好笑,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冬天,好久没笑过。笑完,对着脸莫名蒙逊做个请手势。当然不担心他会使什坏,就像他自己说,没这个必要。直觉上他应该想跟说什。如果他跟段业样相信谶纬,说不定还可以忽悠下,骗点吃出来。
所以便这样深脚浅脚踏着及膝雪,来到他豪华宅院。
“如何?这宅邸还可入眼吧?”他自己环顾下,得意地笑,“是世子赏赐。族之人如今都在随凉王出征,小爷乐得在家偷闲,多爽适!”
看不惯他老是带着面具演戏,嗤笑声:“是你伯父不想让你抢堂兄头筹立功,故意不带上你吧。”
他迅速转头,收敛起嬉笑,思量眼光闪烁。有点懊恼自己太过嘴快,讪笑下,突然闻到股几乎都已经被遗忘味道:红焖羊肉!天哪,有多久没闻到过肉味?从仆人摆放好碗筷,将羊肉搁在几案中间后,眼光就没转移过。眼前香气扑鼻肉,味蕾被强烈刺激,不由自主分泌着唾液。为免被蒙逊看轻,强行将头扭开,竭力做出无所谓样子。
蒙逊心知肚明地笑笑,将羊肉推到面前。克制内心叫嚣食欲,重重吞下口水,对蒙逊说:“沮渠小将军,如果你不介意话,想带回去吃。”
“别那生分,叫蒙逊便可。看你饿成这样,先吃吧。等会儿让人再做盘给你带走。”
个猜不透心思人突然而至慷慨大方,并不会让开心。拿人嘴短,还是先搞清楚他条件比较好。“沮渠小将军,应该不是只为找人陪喝酒,便送给妾身如此贵重羊肉。小将军可否直言?”
他呵呵笑起来,仰头喝下杯酒:“要再提醒你叫蒙逊?不过,倒是没想到,跟你讲话居然那有趣。好,就喜欢这样直截当。确在找你,目,很简单——”
他把酒杯重重放,直直盯着,眼里流出猎人对猎物渴望神情:“要你做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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