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还说,如果再鉴定,“最好用市售试剂实施STR鉴定”,“123bpLadderMarker已经不能使用,当时是人工鉴定,电泳时间与进行电泳的凝胶板条件等都非常严苛,如今无法再现当时的鉴定手法”。
同时,MCT118法查的是长的碱基序列,若使用劣化的陈旧试样,DNA很有可能断裂,鉴定会遇到技术难题。
即便如此,本田教授仍实施了MCT118法鉴定。他认为STR法是主力,但也应该试试当年的MCT118法,不过是利用最新的计算机技术。他特意定制了早已停产的MCT118法试剂,反复检测后开始实验。
我们来重温一下之前的鉴定结果。比照当年的科警研鉴定与其后发表的论文,菅家与凶手的DNA型最初是“16-26”,之后由于标记物的更改,变成了“18-30”(后续若无说明,则一直采用新标记物下的数值)。可一九九七年辩护团悄悄委托押田茂实教授实施再鉴定时,押田教授得出的菅家DNA型是“18-29”。
此次,本田教授以MCT118法得出的鉴定结果也是“18-29”。
报社开始查证菅家被捕时本社做出的新闻报道。
下一次节目就做与“确定再审”相关的内容吧。
菅家被捕的关键——自供与DNA型鉴定,自供疑点频出,又被菅家本人推翻,证据价值大大削弱;如今被称为“绝对证据”的DNA型鉴定也土崩瓦解了。
只要确定开始再审,菅家百分之百会被无罪释放。
可我却感觉到一些蹊跷的动向。
这么看来,科警研的逻辑是说不通的。菅家与凶手在M
科警研在愤愤不平。
此次的再鉴定,主要采用被称为“STR法”的鉴定方法。STR是短串联重复序列(ShortTandemRepeats)的缩写,指DNA分子以二到六个碱基对为单元重复排列而成的片段,可查多个基因位点,精度大为提高。以这种鉴定方法判定出凶手与菅家的DNA型不一致,证明了当年科警研实施的MCT118法有误。可科警研不愿承认,“当时的鉴定技术无法达到很高的精确度,会出现一千人中几个人DNA型一致的误差。这次的STR鉴定法做了更精确的检测,才将凶手与菅家的DNA型区分开。”
简单点说,科警研的逻辑是,新的鉴定方法证明两人的DNA型不一致,只能说明精确度提高了,并非旧方法有误。
那为何不用旧的MCT118法再做一次?可检方回避了。开始再鉴定之前,东京高等检察厅递交法院的《检察官针对DNA型鉴定申请的意见》中有这么一段话:
实施MCT118法的DNA型鉴定毫无意义,有弊无利,因此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