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竞争压力使得发展出套能够充分动员底层民众政治话语成为精英策略性选择。民族主义主张国民拥有同民族认同,享有平等政治参与权利;同时,作为交换公民权条件,承担如税收与兵役等国民义务。这使民族主义成为种理想意识形态工具,被精英所采纳。这种工具方面提高精英动员资源广度与深度,另方面也使得民众更有政治参与感与认同感,这使其迅速成为种统治合法性基础,也重塑精英与大众关系,形成新政治契约(Wimmer2012,31)。而民族主义旦被创造出来,就开始迅速地向全世界传播。这种传播以地缘网络为路径,如多米诺骨牌样向相邻地区扩散。此后,民族国家建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外源性,与其发展初始阶段内源性原因不同(WimmerandFeinstein2010;Wimmer2012,73)。
当民族主义成为政治合法性来源后,就会产生强大同构压力,使得民族国家成为国际舞台上政治体主要组织形态,这变化也改变战争形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传统帝国内部民族主义者策略性地使用该政治话语,以民族自决为原则,培育某种本地民族分裂势力成长,最终发动独立战争以摆脱帝国统治——尽管某些地区也许并没有统民族认同与基础。其次,新建立民族国家也面临挑战。方面,在民族成分复杂、多民族混居地区,民族国家之间领土争议频仍;同时,当在位者以民族主义作为其统治合法性来源后,他们也被赋予对离散民族成员进行政治支持与保护义务。这使得民族国家间关系更加复杂,武装冲突时有发生。另方面,民族国家内部不同族群之间也存在利益分配不均、政治权力失衡情况,此时被排挤族群与掌握政权族群之间争端不断,以此产生族群冲突——如驱逐、种族清洗——成为新战争原因。这种情况更有可能出现在国家建构滞后地区,因其无力提供平等公共服务,只能以族群为界,建立歧视性资源分配体系(Wimmer2012,143)。当民族国家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后,民族自决原则使得先前以领土扩张、王位继承为导火线战争触发机制失去合法性。因此当民族国家政权稳固之后,国家间战争频率便开始下降,而剩余战争多以民族独立以及国家内部族群冲突为主要战争由头。值得提是,在威默尔构建数据库中,国家无论大小,都构成个样本点,占有同样权重,这使得威默尔能够避免“欧洲中心主义”以及基于选择性个案分析而得出有偏结论(Wimm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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