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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久他乡是故乡(6 / 11)

在梦里无痛无惧地练过上千回,往自己的脑勺猛敲,要把礼物——那双吃枸杞明目、用热毛巾敷而保养一辈子的眼珠——拿出来。不能用手挖,眼珠子会挖破,得敲出来的。

眼前的老兵用拳头抡自己后脑,鬼王看不到,却听到咕咚响亮。不久,声音由沉闷传为清脆,仿佛西瓜破裂,果汁溅开,红的白的洒得鬼王满脸糊涂。鬼王随手一抹,往嘴里尝出东西。那红的是血,白的是脑浆,眼前的老哨官正往自己脑壳敲,要把眼珠敲出来。这吓得鬼王当下从碑石上跳起来阻止,要往声响扑去。满地都是刘金福熄灭不了的热血与脑白,鬼王滑倒了,在上头几乎站不起来,也疑虑眼前的老兵是不是活太久,脑筋用坏了在修理。鬼王愤怒,也充满无奈,高喊:“何必!我不要眼珠,我适应黑暗了。”

对刘金福来说,五十年来就等这刻,要不是当年亲自把主子的眼挖下来,主子今日不会在此徘徊,早就找到黄泉路,投胎转世,成为好人家。可是这眼珠子真顽强,脑壳破了,脑浆喷了,它顶多快蹦出眼眶。他还有方法,眼窝内有泪腺通到鼻腔。他捏住口鼻,把气逼出,一股气经过泪腺冲入眼眶,把左眼珠子撞出来。同样逼出另一颗眼时,一股外力笼罩过来,强悍但充满温柔之力,让他什么别的也看不见,更不用想了,最后睡了。

那是帕,裸身的他从古树后头闪出来,又快又急,抱上去,暖暖地裹住鬼魂。刘金福睡了,嘴角挂血,夜风在脑勺与空洞的眼眶里打哨响,表情却是孩子大年夜领到红包的喜悦。接着,帕用衣服把满地的血水与脑浆沾了起,连同先前搜集的泪水拧进去,用竹壳当脑壳贴上,以山棕为缝线,还给老战士一个完整有尊严的魂体。抱起刘金福,往山沟的小溪走去,那里的溪水汹涌像火炬。鬼王跟来,他哭了,没眼珠子的人流泪只是一种心情。

“都过去了,去你该去的地方了。”帕把他阿公的鬼魂放在水面。竹壳缝流出脑汁与泪水,整条溪水触之发光,看得出它在黑暗中如何流向远方。虫子被光吸引,盘桓在水面,发出激烈的翅声。帕放手,溪水接手了,带走那老灵魂。溪流穿过月桃与野姜的地盘,来到长满蕨类的山壁绕两匝,接着在一株山黄麻底下勾个弯,切开大山而去。刘金福的鬼魂也走了,只剩山谷响亮的水声。

“我也要转家了,带我走吧!”鬼王说。

帕在大石碑边往下挖,下头有一副龙骨,不见其他残骸。龙骨被凝固的黑水包裹。黑水是三十六条义军的辫子,黑鲁鲁、亮啾啾,它们五十多年来缠着鬼王,吸收他肉体朽颓的汁液,仍成长个不停。帕拈了一根发丝,一抖就数丈长,随风起伏,把风的波浪都画出来。他坐上大石碑,将整理后的辫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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