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浓烈刺鼻的火的气味喷出,舔上书本,将它们甩向墙壁。他跨入卧室,喷了两次,一对床铺在一阵巨大的嘶嘶声中烧着,那火蕴含的光、热和激情是他始料未及的。他烧了卧室墙壁和化妆台,因为他想改换一切,桌子、椅子,还有厨房里的银器和塑料盘,一切显示出他曾跟一个陌生女子共居在这栋空洞屋子里的证据;一个明天就会忘记他,此刻已经走了,已经忘了他,正独个儿搭车驶过城市,一路让她的海贝收音机充盈耳际、充盈耳际的陌生女子。而照旧,焚烧的感觉是痛快的,他感到自己进入火中,随着火焰掠夺,撕扯,裂成两半,摆脱那愚蠢的问题。假如根本没有解答,那,这下子也没有问题了。火是解决一切的最佳方法!
“还有书,蒙塔格!”
书,像被烤的小鸟儿,蹦跳舞跃,翅膀上红色、黄色的羽毛熊熊燃烧。
继而,他来到电视间,那几只巨硕的白痴怪物,正带着它们空白的思想和空白的梦沉睡着。他分别朝三
未感觉双脚触着水泥地和夜晚的草地。比提在左近燃亮他的点火器,小小的橘红色火焰吸引他着迷的目光。
“火究竟为什么这么可爱?不管我们是什么年纪,是什么使得它吸引我们?”比提吹掉火苗,又点亮它。“它永恒不停地动;是人类冀望发明,却始终未达成的东西。或者应该说,是近乎永恒不停地动。要是任它持续下去,它会烧尽我们一辈子时光。火是什么?它是个谜。科学家给我们一堆官样名词,什么摩擦,什么分子。可他们其实并不知道,它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销毁责任和后果。问题太累赘,那就扔进火炉。如今,蒙塔格,你成了累赘。火会把你从我的肩头卸下,干净利落,又稳靠;不会留下任何烂疮。它是抗生素,是美学的,是实际的。”
蒙塔格此刻兀立细看这栋古怪的屋子,因为深夜,因为邻居的交头接耳声,因为破碎的玻璃,而变得陌生的屋子,还有地板上那些不可思议的书,封面给撕掉,像鹅毛似的散落一地,看起来愚昧,实在不值得为它费事,因为它只不过是些黄纸黑字和拆毁的装订。
米尔德里德,一定是了。一定是她看着他把书藏在花丛里,过后把它们搬回屋内。米尔德里德,米尔德里德。
“我要你自个儿办这件事,蒙塔格。不用煤油和火柴,而是用喷火器,一件件处理。你的屋子,你来清理。”
“蒙塔格,你不能跑掉吗?逃走!”
“不行!”蒙塔格无助地嚷道,“猎犬!因为有那只猎犬!”
费伯听见了,而比提,以为这话是对他说的,也听见了。“没错,猎犬就在附近某个地方,所以别轻举妄动。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蒙塔格打开喷火器上的保险栓。
“放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