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听什么?”
“赶时髦乐队。”他说,“你喜欢吗?”
她听着那首歌,两部和声,单调的节奏。
“喜欢。”她说着,调高CD机的音量,“听上去很……英式。”
“没错。你还听出了什么?”
“嗯,我听说了。”他说。
她看看他。他读报,这她非常欣赏。中心的住户大多一个字都不读,不吸收任何新闻,不知道首相是谁,也不知道911事件是什么意思。但他们却能准确地说出任何一个地方的快速丸售价、海洛因纯度,以及任意一种新d品的活效成分配比。
“说到伊弗森,那个能帮你找工作的人不就叫这个名字吗?”
“对。我去找了他,但他没活给我干。”
“哦,真可惜啊。”
而出,完全不假思索。她知道别人都在看着他们。但那又怎样?她跟那么多住户都可以一连几小时坐在一起,听他们倾诉生活的烦恼而不引起任何闲言碎语;再说了,这就是她的本职工作。况且今天她放假,她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不是吗?
“好啊。”斯蒂格回答。
“我时间不多,只有几小时。”玛莎说着,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一丝慌乱。难道她已经后悔了?
“让我试试就行。”他说,“试试开车。看着很好玩。”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练车。来吧。”
“唔,比较欢快,是反乌托邦风格。就像他们觉得自己那些伤感都没什么大不了似的,懂我的意思吧。”
他开怀大笑。“我懂。”
她在高速上开了一小段,然后驶下高速,直奔内索唐根半岛。道路变得狭窄,车辆
“是啊,但我是不会放弃的,现在我的名单上又多了好几个人。”
“太好了!你还列了名单呢?”
“对啊。”
“要不要试试学着换挡?”
两小时后,他们飞驰在莫塞路上。开车的是玛莎。一侧窗外,奥斯陆峡湾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他学东西很快,学换挡和踩离合的时候失败了几次,不过一旦掌握了技巧,他就好像更改了大脑的设置,输入了每个正确的动作,不断重复,形成习惯。他只试了三次就能在不拉手刹的情况下成功坡起。一理解侧方停车的几何原理,他就掌握了这项技术,娴熟得几乎让人嫉妒。
他们离开时,玛莎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粘在她身上。
斯蒂格聚精会神的模样让她忍俊不禁。厄克恩有座停车场,周末几乎没车,他趴在方向盘上,紧紧握着它,在停车场上绕着大圈,车速慢得让人百爪挠心。
“很好。”她说,“现在试着开8字形。”
他照做了,稍稍加了一点速,但车速刚一上去,他又本能地松开了油门。
“警察那天来了,”玛莎说,“想知道我们有没有发过新运动鞋。因为伊弗森谋杀案,这案子你听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