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审被判无期徒刑,后经男主与女主不断努力,二审终于改判死刑。但是即使凶手伏法,女儿也无法复活,这种痛苦让两人最终分手。
某日,道正接到刑警致电,得知令人震惊消息,小夜子被杀。凶手虽然后来自首,但道正却在小夜子遗物中有所发现,她死因似乎并不单纯。
原来小夜子后来成为名专栏作家,致力于推动死刑工作,认为所有杀人犯都必须接受死刑处置。小夜子在访谈时发现个秘密,位患者中学阶段和学长恋爱,初尝禁果,怀孕生子,两人非常害怕,在孩子出生之后就把孩子捂死,两人恋情也戛然而止。
学长后来成为名著名儿科大夫,救人无数。他始终无法忘记自己年少时犯下错误,用自己生来为之前错误赎罪。但小夜子坚持认为,虽然时间已经过去数十年,但两人应该自首,接受法律惩治。
在这部小说中,讨论主题非常沉重:关于罪与
障碍。
另外,各国脑死亡标准也不太统,国还没有出台足够科学严谨脑死亡标准,比如,福建省就发生过在宣布患者脑死亡60小时后,患者居然奇迹般存活例子。[12]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按照民众所理解死亡标准来认定死亡,也就是刚才说综合判定说,心跳停止、呼吸停止和瞳孔反射消失。这其实也是法律对社会生活情感种尊重。法律在本质上是为解决社会问题,它绝不能高高在上,无视民众道德情感。
虽然从功利角度,采取脑死亡说可以缓解器官匮乏问题,但是这种只注重功利,却忽视道义立场,显然不太合理。而且,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背景下,也很难让患者家属接受,也许他们会起疑,会不会为摘取器官而故意地宣布未死患者进入脑死亡状态呢?
日本等东亚国家为协调社会矛盾与医学移植需要,提出心脏死亡和脑死亡并列死亡标准。原则上还是以心脏死亡作为死亡标准,但是允许患者本人或者患者家属选择脑死亡标准,如果患者本人或者家属同意,医生就可以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
作为患者,你会愿意同意脑死亡标准,并签署意见书同意捐献器官吗?
[11]郭自力:《死亡标准法律与伦理问题》,《政法论坛》2001年第3期。
[12]“脑死亡60小时后奇迹复活”,华商晨报,2003-11-08。
死刑应当被废除吗?
东野圭吾有本书叫做《虚无十字架》,讨论死刑存废这个非常沉重话题,男主人公道正与女主人公小夜子曾是夫妻。爱女多年前被劫匪入户杀害,劫匪曾因抢劫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假释不久又实施杀人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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