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只有剥夺生命才能体现对被害人生命尊重。同时,也许只有死刑才能让犯罪人真正地认罪悔改。所谓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有面临死刑威胁,犯罪人才可能会生出真诚悔改。从这个意义上讲,死刑恰恰是对犯罪人尊重,因为只有当其认识到自己罪错,并愿意献出生命来偿还罪债,他才重拾作为人尊严。
在看来,死刑只能针对谋杀类重罪。尊重生命既要求保留死刑,又要求限制死刑。国1997年刑法曾经规定68个死刑罪名,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又取消9个死刑罪名,当前刑法中还有46个死刑罪名,其中仍然有不少非谋杀类罪名,限制死刑仍然任重道远。
[13]上述五点理由参见,[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45—51、117页。
[14][英]C.S.路易斯著、罗翔译:《论人道主义刑罚理论》,《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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